為鼓勵社會各界踴躍參與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與環境教育機構之認證,及辦理環境教育活動與環境教育人員訓練(研習),環保署已規劃「101年補(捐)助申請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及辦理環境教育計畫」及「101年補(捐)助申請環境教育機構認證及辦理環境教育人員訓練(研習)計畫」,對於101年8月31日前通過認證者,設施場所最高補助新台幣7萬元、機構最高補助新台幣4萬元,前述通過認證之設施場所及機構,其辦理各項環境教育所需費用或環境教育人員訓練(研習),最高可補助新台幣50萬元。
關於「101年補(捐)助申請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及辦理環境教育計畫」,將對101年8月31日前通過設施場所認證者,最高補助新台幣7萬元,未能於101年8月31日前通過認證,但已通過認證申請之程序審查者,可補助新台幣4千5百元;至於通過設施場所認證者,可於101年8月31日前提出申請補助辦理各項環境教育所需費用,每1設施場所最高補助新台幣50萬元,而受補助者應提供參加環境教育者,優待其門票費、解說費、材料費或其他與環境教育有關費用;前述兩項補助以前40名申請者為原則,希望藉由本補助計畫使設施場所於本年度有40家以上通過認證,提供民眾更完善的環境教育學習場所。
至於「101年補(捐)助申請環境教育機構認證及辦理環境教育人員訓練(研習)計畫」,將對101年8月31日前通過機構認證者,最高補助新台幣4萬元,未能於101年8月31日前通過認證,但已通過認證申請之程序審查者,可補助新台幣5千元;而通過機構認證者,可於101年8月31日前提出申請補助辦理環境教育人員訓練(研習)時,向學員所收取之學費50%;其中參加訓練每人學費最高補助8,000元,參加研習每人學費最高補助2,000元,每1機構補助金額最高新台幣50萬元;前述兩項補助以前10名申請者為原則,希望藉由本補助計畫使機構在本年度有10家以上通過認證。
目前已有臺北市關渡自然公園及翡翠水庫環境學習中心通過設施場所認證,歡迎社會大眾前往進行環境教育,有關兩項補助計畫,環保署將於近期內進行公告,歡迎社會各界踴躍參與環境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