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家中停放一部不用的2000CC廢車回收後,一年可以幫你省下6,180元的燃料費費用,而且還可以領取回收獎勵金哦!七月份正值汽、機車燃料使用費繳交季節,您家中如果還有老舊汽、機車還沒有回收報廢,請儘速撥打本署資源回收專線0800-085-717免付費服務電話,透過聯絡合法回收商完成車體回收,立即為您的荷包省下不少開銷唷!
環保署提醒您,7月1日開始徵收汽、機車燃料使用費,只要汽車車齡10年(含)以上,機車車齡7年(含)以上,完成車體回收,並向監理機關完成車籍報廢,除可以停止牌照稅及燃料費的稽徵累計,還可以申領本署撥發的廢車回收獎勵金。
環保署表示,老舊車輛若不再使用,可循「回收2步驟」回收廢棄車輛:
第1步:「找回收商」,經由環保署資源回收免付費專線「0800-085-717」(諧音:您幫我,清一清)或資源回收網(http://recycle.epa.gov.tw)查詢回收商。
第2步:「拿聯單取車牌」,約定拖吊車輛時,提供車牌號碼及車主身分證字號給回收商登錄,並於拖吊車輛時向回收商索取「行政院環保署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及取回車牌。
環保署提醒您,車體回收後,記得要向回收商索取環保署開立的「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及取回車牌(汽車兩面、機車一面),然後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印章及車牌、行照等相關資料到住家附近的監理單位辦理車籍報廢,這樣才能申領廢車回收獎勵金,車齡10年以上的廢汽車可申領獎勵金1,000元,車齡7年以上的廢機車可申領獎勵金300元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