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99)年8月23日下午2時30分由雲林縣政府召開台塑六輕工安事件第3次紓處協調會,會中就農漁牧損失達成新台幣5億元為賠償上限。
環保署表示,本次紓處協調會係由雲林縣副縣長林源泉主持,邀集麥寮及台西兩鄉鄉長、鄉代會主席、農會、漁會..與台塑公司協調本事件造成之農漁牧損失賠償金額及分配事宜。與會人士提出除農漁牧損害賠償外,台塑公司應就六輕長期污染造成環境影響及人體健康損失部分應有適當之補償。有關長期環境影響的補償部分,環保署將協助雲林縣政府再與台塑公司協商。
環保署代表於會中說明就本事件公害糾紛處理程序,若未達成紓處協議者,可向縣政府申請調處,由縣政府召開公害糾紛調處委員會進行調處,縣長是調處委員會主任委員,調處委員均由縣長遴聘;若調處不成立,則向環保署公害糾紛裁決委員會申請裁決。此外,提出之4項建議(詳如附件)包括組成六輕火災事件農漁損害查估審議專家小組及六輕營運增加環境影響空間分布審議專家小組之兩個獨立客觀運作小組,以確認縣政府查估的農漁損害初步結果及提出的環境影響空間分布初稿。專家小組由權益相關各方推薦2位專家組成,獨立客觀進行審議,並將結果提供縣府參考。並將4項建議之書面資料分送給與會人士。
環保署表示,環保署將全力協調就六輕營運後之環境影響的敦親睦鄰補償事宜,並提供環境影響空間分布之技術諮詢,以做為雲林縣政府與台塑公司協商敦親睦鄰經費分配之重要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