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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世宏署長邀請您一起「回收舊手機 再現新生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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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管理
97-12-30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管處 ]

今天(97年12月30日)下午環保署沈世宏署長與15家行動通訊業者代表共同簽署「廢行動通訊產品回收合作備忘錄」,揭開業者與政府合作推動回收廢行動通訊產品的序幕。自98年1月15日起,民眾廢棄的手機、PDA、GPS及其充電器或其他配件,不論任何廠牌,都可以交由貼有手機回收宣導標誌的通訊門市免費回收。

我國行動電話使用已相當普遍,依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的統計,迄今年(97年)11月止,平均每位民眾擁有1.08個門號。近年來行動通訊科技日新月異,產品不斷推陳出新,更加速了手機的汰換。環保署估計,96年我國約產生950萬支廢手機,約44%的民眾會將舊手機留置家中,36%的民眾會以變賣二手機或轉贈親友的方式處理,18%的民眾則會交給清潔隊回收。

由於廢手機具回收再利用價值,環保署於95年4月17日即公告廢手機為清潔隊資源回收項目,並於97年10月再納入手機充電器,96年廢手機的回收量約202公噸。此外,台灣大哥大也自97年1月23日起於門市回收廢手機和充電器。

為使民眾可以更便利的回收廢行動通訊產品,促進資源循環利用,環保署自今年10月起,密集與電信業者、行動通訊產品通路商、製造商、回收處理業者及地方政府溝通,終於促成15家行動通訊業者與該署合作,共同於近2000個門市或維修中心設置回收點,免費回收民眾的廢手機和配件,並送交合格的處理業者再生處理。這15家支持環保工作的行動通訊業者分別為: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亞太電信、威寶電信、遠傳電信、大眾電信、震旦電信、全虹企業、哈拉網通電訊、三星、索尼愛立信、諾基亞、惠普、英華達及摩托羅拉。

沈署長呼籲民眾在歲末年終大掃除時,將家中不再使用的手機及配件,拿到回收點或交給清潔隊資源回收車回收,既可再生新資源,又可節能減碳。依據日本電子通信事業者協會的估計,3萬支手機可以回收1公斤的金,1萬支手機可以回收1公斤的銀。另依據美國環保署手機回收網頁的資料,回收1萬支手機所節約的能源可供應美國19.4個家庭1年的用電量。以美國家戶1年平均用電11,185度,我國家戶1年用電量3,816度,96年電力排放係數為每度0.637 kg 二氧化碳估算,回收1萬支手機所節約的能源約22萬度,可供應我國57個家庭1年的用電,或相當於減少140公噸的二氧化碳排放。

環保署特別提醒民眾,回收舊手機前最好先刪除個人資料,以降低個人資料外洩的風險。若民眾刪除個人資料有困難時,也可洽請各參與回收的門市服務人員提供協助。環保署的手機回收網頁也提供回收點查詢及回收好康資訊的連結,網址:http://www.epa.gov.tw/mobileph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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