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交通部108年8月6日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77條,規劃放寬垃圾車車外附載隨車作業人員一案,環保署說明如下:
鑑於各地方政府現階段垃圾車仍需採沿線收運方式作業,清潔人員有車後站人之需求,如發生事故會有權益受損情事。經環保署蒐集歐美國家資料,亦有相關垃圾車車後附載作業人員的案例,並於106~107年間,由縣市協助完成示範運行計畫後,於107年訂定「垃圾車車後站人作業規範暨注意事項」(草案)從保障清運人員作業安全角度,訂定車輛應配備之保護措施及站人時車輛運行速度(2個清運點500公尺內,限制15公里/小時)管理規範,並配備之保護措施,以兼顧實務及維持人員作業安全,故協調交通部及勞動部修法讓垃圾車車後可以附載作業人員。
環保署是在清潔隊員安全第一的前提下,參考國外案例及實際示範運行來規劃垃圾車車後附載作業人員作業安全規範及保護措施,並檢附相關資料行文交通部建議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經多次研商,交通部於108年8月6日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77條,規劃放寬垃圾車車外附載隨車作業人員。現因本案修法預告有其他不同意見,環保署將建議交通部本案暫不列入本次修法,環保署後續並將再跟地方環保局及相關工會進行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