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反映合理回收清除處理淨成本,並維持資源回收基金穩定運作,環保署公告修正應回收廢棄物品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率,廢電視機補貼費率由379.5元/台調降為284元/台,廢電風扇補貼費率由20元/台調升為33元/台,並將自104年8月1日起生效。相關調整內容,詳載於該署資源回收網站(網址:http://recycle.epa.gov.tw)。
環保署表示,本次補貼費率修正草案,係檢討廢電子電器合理之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成本、再生料市場價值、基金財務及回收狀況等因素,調整廢電視機及廢電風扇之補貼費率。
環保署提醒,自104年8月1日起受補貼機構回收處理的廢電視機及廢電風扇,將依本次調整後的費率給予補貼,以核撥合理的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用。若有相關資源回收問題,歡迎撥打資源回收服務專線(0800-085717),或至資源回收網站(http://recycle.epa.gov.tw)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