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環境部新聞專區

環保署並無規劃及預算補助贈送民眾電動機車

:::
大氣空氣
111-11-28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針對縣市長當選人表達要以環保署預算補助贈送民眾電動機車之政見,環保署強調事前毫無所悉,並無相關預算編列,特予說明澄清。

環保署為持續改善空污,加速淘汰老舊機車,減少私人運具,鼓勵大眾運輸,自111年起持續推動2年至112年年底,補助民眾淘汰96年6月30日前出廠老舊機車每輛2,000元,加上推動換購電動機車溫室氣體減量獎勵措施,每輛2.3公噸二氧化碳當量溫室氣體減量效益歸屬本署者,獎勵每輛1,000元,另外老舊機車完成回收程序,亦可申請回收獎勵金300元。

另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7條規定,環保署自固定污染源及移動污染源徵收空氣污染防制基金,並將徵收款項依比例(固定污染源60%、移動污染源20%)撥交各縣市政府,以基隆市為例,經查截至目前尚約有1億900餘萬元之空氣污染防制基金可運用於空氣污染防制。

環保署強調,樂見地方政府推動電動機車普及使用,但環保署空污基金有限,縣市長當選人推動相關政策,應自行籌措預算落實政見。

回到上一頁

看了這則新聞的人也看了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