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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修正並新增公告列管五氧化二砷等四種毒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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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物管理及環境衛生用
102-01-24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管處 ]

環保署修正公告列管毒性化學物質,包括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DIBP)由原第四類提升公告為第一、二類毒性化學物質;另新增公告列管五氧化二砷、鉬鉻紅、硫鉻酸鉛及三 2-(氯乙基)磷酸酯,公告列管毒性化學物質數量總計達302種。

本次公告主要是這5種化學物質依歐盟REACH法規,增列為第二批授權清單,該法規規定在2015年中期前須取得許可證才能運作。我國仍積極檢視現行列管毒性化學物質之管理,適度進行調整管理強度。另公告石綿自102年2月1日起禁止用於石綿瓦之製造,但於101年2月2日前已取得石綿使用於石綿瓦製造之使用登記文件者,基於信賴保護原則得使用至該登記文件有效期限屆期為止。

環保署表示,本次調整及新增公告之列管毒性化學物質已依行政程序法完成草案預告、公聽、研商等行政程序,相關資料詳載於該署網站(http://ivy5.epa.gov.tw/epalaw/index.aspx)「法規命令區」網頁,供各界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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