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立法委員秋菫今(8)日召開記者會,質疑本署修正「資源回收再利用建材環保標章規格標準」草案,認為將使含有戴奧辛之有害事業廢棄物,搖身一變成為綠色環保建材乙事,其實環保署修定「資源回收再利用建材」環保標章規格標準,增列戴奧辛管制值係為排除可能受戴奧辛污染的可回收材質混入資源回收再利用建材產品,並非大開有害事業廢棄物偷混入建材之門,環保署特發新聞稿再次澄清。
環保署指出,各項環保標章產品規格標準增修定,係經過環保標章審議委員會工作小組討論及諮詢專家學者相關意見後,將修正草案內容辦理研商公聽會程序,再提環保標章審議委員會審議後方行公告。有關本署上個月辦理「資源回收再利用建材環保標章規格標準」修正草案公聽會,因各界尚未取得共識,故尚未提出於環保標章審議委員會審議。本署已廣泛收集國內外相關標準進行評估,如有新草案提出將重新召開公聽會廣納各界意見修正草案內容,再提報環保標章審議委員會審議後,依行政程序正式公告。
「資源回收再利用建材」環保標章規格標準係秉持環保標章「低污染、可回收、省資源」的原則,於91年開放混凝土類、石膏類、矽酸鈣類及石材類等相關產品申請本項環保標章時,即已限制產品原物料之來源以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所公告或核准為可再利用之廢棄物及依資源回收再利用法公告為資源者為限,已排除有害事業廢棄物之適用。
環保署指出,環保標章規格標準之修定程序,必須提報環保標章審議工作小組及審議委員會進行審查,而工作小組及審議委員會已聘請環保團體代表擔任審議委員,規格標準之研定過程中均尊重委員意見進行檢討。本草案後續修訂方向及戴奧辛項目的合理管制限值,本署將依上述程序並廣納各界意見辦理,透過專案審慎評估訂出合理的管制值後,再正式公告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