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預告修正環境用藥專業技術人員設置管理辦法草案,主要修正將原環境用藥專業技術人員之訓練、合格證書核發及廢止等共通性條文整合移至「環境保護專責及技術人員訓練管理辦法」統一規定,並強化專業技術人員專職工作、執行業務、離職報備、到職訓練等規定。
環保署表示,本次修正除了明確管理及訓練規定外,另為達嚴謹管理專業技術人員目的,並強化專業技術人員法定業務責任,明定專業技術人員應負責業務事項,爰予以修正。
有關本次預告相關資料將於預告日起3日後詳載於該署網站(http://ivy5.epa.gov.tw/epalaw/index.aspx)「法規命令草案預告區」網頁,歡迎各界提供意見或修正建議給該署作為修法參考(Email: cmtsai@ep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