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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嚴車用汽柴油管制標準,將硫含量降至10pp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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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氣空氣
98-07-29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

環保署考量油品硫含量降低可延長車輛後處理器使用年限,且可滿足新技術引擎對於低硫含量油品之需求,已完成車用汽柴油成分管制標準加嚴,將車用柴油及汽油的硫含量由現行的50ppmw降至10ppmw,並分別訂於100年7月1日及101年1月1日實施,進一步改善國內車輛污染排放及空氣品質。

環保署表示,車用油品品質的改善,除為符合新引擎技術車輛的需求外,對使用中車輛亦同樣具有污染減量成效,是該署改善車輛排放污染的重要管制措施,因此該署近年來積極協調國內兩家油品製造廠,持續提昇車用油品品質,以改善環境空氣品質。

據環保署表示,委託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以國內市售汽油及所訂加嚴標準之油品,分別進行使用中污染排放測試,CO、HC及 NOx等空氣污染物減量成效最高可達2%、16%及13%,另針於硫氧化物及粒狀污染物等亦有減量效果。

而本次加嚴車用汽柴油成分管制標準,該署除將柴油及汽油的硫含量由50ppmw加嚴至10ppmw外,並增訂柴油16烷指數48(min)及多環芳香烴11﹪兩項管制項目,及將汽油芳香烴含量加嚴至35﹪。其中柴油硫含量、16烷指數、多環芳香烴及汽油芳香烴加嚴標準之實施日期訂為100年7月1日,而汽油硫含量加嚴標準之實施日期為101年1月1日。

環保署表示該車用汽柴油成分管制標準修正公告詳載於該署網站(http://w3.epa.gov.tw/epalaw/index.aspx)「最新環保法規」網頁,歡迎大家上網下載參考。屆時國內油品管制規範加嚴將可與歐盟同步,使國內銷售之汽柴油硫含量接近零硫階段,以利車輛製造廠引進最新之污染防制技術之車輛,販售與消費者使用,降低車輛排氣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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