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4月26日頒發推動「民間企業與團體實施綠色採購計畫」成效績優之地方環保機關,共有宜蘭縣、嘉義市、桃園縣、高雄市、臺北市、新北市、臺南市、屏東縣、苗栗縣、基隆市、新竹縣、臺中市、臺東縣、嘉義縣及南投縣等十五縣市積極輔導所轄販售業者設立綠色商店、推動民間企業與團體實施綠色採購、辦理綠色消費宣導活動,成績優異,獲環保署肯定。
環保署為推廣民間綠色消費,自96年起推動「民間企業與團體實施綠色採購計畫」,有效結合地方環保局強化「健全環保產品行銷通路及採購資訊」、「鼓勵民間企業及團體實施綠色採購」、「推廣綠色消費教育宣導」等三方面著手,並對各地方環保局執行成果進行評比;獲獎單位在前述業務推動執行成效,均有高水準的表現,尤其台北市輔導民間綠色採購金額逾16億元,台南市綠色消費宣導活動逾16萬人次參與,另宜蘭縣在綠行動傳唱計畫執行成效最為突出。
環保署表示,為進一步擴大全民綠色消費,將持續積極結合地方政府推動「民間企業與團體實施綠色採購計畫」,鼓勵民間企業與團體實施綠色採購、輔導販售業者設立綠色商店及深入鄰里、社區、學校宣導綠色生活及消費,加強「環保標章」的認識及「綠色生活及消費」的認同,並鼓勵民眾優先購買環境保護相關產品,促進綠色產業發展及減少對環境負面衝擊,以提升環境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