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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公布103年環境用藥查核結果,呼籲民眾勿在網路購買非法環境用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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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物管理及環境衛生用
104-03-02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管處 ]

環保署公布103年市售環境用藥查核結果,去年共查3萬1,280件,查獲標示不合格379件,合格率達為98.79%,抽驗環境用藥有效成分共131件,均合格。另查獲販賣未經查驗登記之偽造環境用藥27件,其中3件經檢驗結果含有環保署公告禁止含有成分且為斯德哥爾摩公約列管之持久性有機污染化學物質「滅蟻樂」,另20件為訴求天然殺(防)蟲成分但未經核可,均已依法裁處並要求限期下架改善。

環保署表示,為確保民眾選購合法的環境用藥,並防止來路不明的環境用藥,危害消費者健康及造成環境影響,環保署每年均訂定「環境用藥查核計畫」函頒地方環保局執行,特別加強10元商店、花市、傳統市場、農藥行、雜貨店、夜市等販賣場所,不定期進行環境用藥標示查核、偽造、禁用環境用藥查核及成分含量抽驗;另外為避免民眾購買到標榜天然的「漂綠」環境用防蟲產品,已要求標榜天然環境用防蟲產品的業者提交產品的藥效及成分證明,以確認產品具有防蟲效果。

為加強邊境防堵不法環境用藥,環保署與財政部關務署已有密切聯繫及把關機制,在通關時,均需檢附環保署許可證照或環保署出具的證明文件,否則便會被攔截。若經海關通報,環保署即督導地方環保局依法查處。此外,環保署每年均會發布新聞稿呼籲民眾不要上網購買來路不明的環境用藥,並與網拍入口網路業者研商加強管制機制,一方面要求會員賣家遵守規定不販賣非法環境用藥,另外加強以關鍵字搜尋,將非法環境用藥立即由後台管制下架。綜上,環保署已建立與地方環保局與海關單位之嚴密檢查防堵機制。

環保署強調,目前已取得該署登記核發的一般環境用藥至少有731種,經過層層把關,民眾不必捨近求遠購買誇張不實、來路不明的環境用藥。民眾在選購環境用藥時,應注意產品標示是否有環保署核准字號「環署衛製字第○○○○號」、「環署衛輸字第○○○○號」。環保署已建置「環境用藥許可證照查詢系統」(http://mdc.epa.gov.tw/MDC/search/search_License.aspx),輸入核准字號即可查到選購的環境用藥是否屬合法登記的環境用藥,也可以在這個網頁上查詢環境防蟲用天然物質的產品,以及合法的環境用藥販賣業及病媒防治業。另外,環保署也建置「環境用藥安全使用網站」(http://mdc.epa.gov.tw/EVagents/EVSecurity/EVIndex.aspx),教民眾認識居家害蟲或如何使用環境衛生用藥、環境用藥選購原則,歡迎大家上該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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