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近日媒體報導環保署研擬清潔服務業證照制度,未來洗廁所、打掃大樓之清潔人員需要取得證照乙事,環保署特予澄清,對於清潔服務業證照制度之推動,目前僅止於委外研究初步探討階段,未來如建立證照制度,必須經由法制程序立法推動,並召開公聽會廣納各界意見,對於基層弱勢清潔工作者的工作權會予以保障,通盤考量各項配套措施,不會貿然實施。
為提升我國生活環境品質,環保署近年來積極推動清淨家園全民運動,從點、線、面三方面進行,再加入「以公帶私」的做法,由政府帶頭示範,讓民眾耳濡目染後身體力行,希望全國各界公私部門及民眾共同投入,其中已具備相關專業的清潔服務業,更是不可或缺的一環,如能結合清潔服務業投入清淨家園全民運動,勢必成為一大助力。
清潔服務業屬於物業服務業中的一個專項服務業別,目前住宅及建築物清潔服務即屬清潔服務業的範疇,舉凡大樓外牆及招牌清洗、水塔清潔、室內辦公環境整潔維護等,在在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本署於97年委請顧問機構辦理「研擬清潔服務業證照制度計畫」,以了解國內外清潔服務業現況及管理方式,冀望透過健全管理制度來提升我國清潔服務業的形象與效率。
先進國家實施清潔服務業證照制度,針對需要清潔或清潔管理專業知識或技能之清潔工作予以訓練及認證,但並不會要求所有的清潔工都要具有證照。認證制度一方面可提升服務品質,一方面亦可降低職災發生,保護清潔人員安全及健康。未來如須立法規範清潔服務業證照制度,對於必須取得證照之業者及相關檢定與服務規定,將參採各界意見納入評估,同時也要有兼顧保障弱勢清潔工工作權的配套措施,避免扭曲推動專業之美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