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4月28日頒發推動「民間企業與團體實施綠色採購計畫」成效績優之地方環保機關,共有臺北市、嘉義市、宜蘭縣、苗栗縣、高雄市、屏東縣及臺東縣等七縣市積極輔導所轄販售業者設立綠色商店、推動民間企業與團體實施綠色採購、辦理綠色消費宣導活動,成績優異,獲環保署肯定。
環保署為推廣民間綠色消費,自96年起推動「民間企業與團體實施綠色採購計畫」,有效結合地方環保局強化「健全環保產品行銷通路及採購資訊」、「鼓勵民間企業及團體實施綠色採購」、「推廣綠色消費教育宣導」等三方面著手,並對各地方環保局執行成果進行評比;獲獎單位在前述業務推動執行成效,均有高水準的表現,尤其台北市輔導民間綠色採購金額逾10億元,嘉義市、宜蘭縣綠色宣導活動訊息發布數逾100則次,另宜蘭縣綠色消費宣導活動達200場次及逾9萬人次參與最為突出。
環保署表示,為進一步擴大全民綠色消費,將持續積極結合地方政府推動「民間企業與團體實施綠色採購計畫」,鼓勵民間企業與團體實施綠色採購、輔導販售業者設立綠色商店及派遣種子教官深入鄰里、社區、學校宣導綠色消費,加強「環保標章」的認識及「綠色消費」的認同,並鼓勵民眾優先購買環境保護相關產品,促進綠色產業發展及減少對環境負面衝擊,以提升環境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