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在今年5月6日經行政院核定,能源、製造、住商、運輸、農業及環境六大部門主政部會依照氣候變遷因應法第11條規定,提出部門溫室氣體減量行動方案(草案),目前正廣徵各方意見。昨(10)日依序於環境部辦理6場次公聽會,過程中開放並完成民眾團體登記及專家學者發言計73人次,現場及線上參與人數超過1,500人次,由各部會代表說明未來5年國家減碳行動全貌,並即時回應現場意見,落實政府減碳行動資訊公開及民眾參與,廣徵意見。
環境部表示,我國今(2025)年1月23日提出「國家減碳新目標」及「臺灣總體減碳行動計畫」,行政院今年5月6日核定之「第三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執行期自2026年起至2030年止,國家階段管制目標為2030年溫室氣體淨排放量相較於基準年(2005年)減量28±2%,並明訂六大部門減碳責任。為達成前述六大部門減量目標,各部門主政部會已依法於今年6月30日提出第三期部門溫室氣體減量行動方案(草案),並公開於氣候法指定資訊公開專責網站「氣候資訊公開平臺」(https://www.cca.gov.tw/info/)廣徵意見,昨日邀請中央及地方有關機關、學者、專家、民間團體召開公聽會,並採線上直播方式完整公開會議過程。
環境部說明,公眾意見蒐集及參與討論對於減碳行動規劃甚為重要,今年各部會已合作辦理多場次公眾諮詢會議,包含環境部今年2月7日舉行的第三期階段管制目標法定公聽會、各部會今年四至七月舉辦10場次減碳旗艦計畫社會溝通會議、以及昨日6場次三期部門行動方案公聽會,感謝各方參與,各部會將重視並逐項回應會中各項寶貴意見,回復情形均將於會後1個月內上傳至環境部「氣候資訊公開平臺」之氣候變遷公開會議之相關檔案。另針對昨日公聽會開始前有民間團體提出關注議題,環境部先行綜整各部會初步回應說明如附表。
為籌備展開三期減碳行動,環境部持續歡迎各界於今年8月1日前至環境部「氣候資訊公開平臺」就六大部門三期減量行動方案(草案)發表意見,後續公聽會會議紀錄及各方意見回應將於前述平臺對外公開,並納為各部門減量行動方案訂修核定參考。此外,行政院核定六大部門三期行動方案後,各部會亦將協助地方政府依氣候法第15條提出各縣市第三期溫室氣體減量執行方案,屆時將持續廣徵各方意見。明(2026)年起,中央及地方政府將落實並執行已核定之第三期部門行動方案及地方減量執行方案,並透過年度成果報告滾動檢討精進,以利我國減碳新目標如期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