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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化學品已由各部會分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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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物管理及環境衛生用
101-06-26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管處 ]

我國化學品管理係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主管法規分工合作管理,例如:食品、食品容器、醫療器材由衛生署主管;農藥、飼料、農產品由農委會主管;商品、玩具由經濟部主管;環藥、飲用水、室內空氣品質由環保署主管;綠建材由內政部主管;酒類衛生標準由財政部主管。

環保署表示,塑化劑事件後,環保署於法規制度面強化塑化劑及第四類毒化物運作管理,包括將26種塑化劑予以公告列管、提高第四類毒化物運作紀錄申報頻率,並透過上下游供應鏈加強運作流向查核,積極進行修正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納入化學物質登錄制度。

環保署表示,針對「綠色和平」調查國內不沾鍋、鍋勺、沙發、壁紙、檯燈、地毯等日常生活用品,檢出含塑化劑等物乙事,因塑化劑多為環境荷爾蒙,我國已訂定「環境荷爾蒙管理計畫」,依該計畫分工機制,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針對兒童文具、玩具等商品,衛生署針對食品容器具訂定溶出標準或含量限值。

環保署指出,歐盟及美國加州要求市售兒童玩具6種塑化劑總含量不得超過0.1 %(w/w),與我國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規定14歲以下兒童及嬰兒玩具,8種塑化劑含量總和不得超過0.1 %(w/w),顯見我國管理強度與歐美相當。我國政府部門將依環境荷爾蒙管理計畫分工,定期進行市售商品抽驗及監測,以保障國人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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