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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回應自由時報及聯合報對「德翔臺北輪」之社論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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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質保護
105-03-29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水保處]

今(29)日自由時報及聯合報社論對於政府處理德翔臺北輪之看法,部分內容與事實不符,環保署特此說明回應。

德翔臺北輪於105年3月10日擱淺,經研判船上殘餘油料數量恐有造成重大污染之虞,環保署(統籌海岸油污染處理相關事宜)當日即依據行政院核定之「重大海洋油污染緊急應變計畫」啟動應變機制,並於當日下午在石門區公所開設現場應變中心,邀集交通部航港局(事故船隻及其殘油殘貨之移除)、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上污染範圍及清除之確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損害求償事宜)、衛生福利部、核一廠、國防部、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新北市政府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處、金山區漁會、臺灣港務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德翔海運公司等相關單位參與應變會議,研擬後續因應對策。應變至今,各部會均依照「重大海洋油污染緊急應變計畫」之權責分工執行相關工作,並非媒體所述在最初幾日僅由環保署督促船東派人抽油,新北市環保局派員協助除污的方式來應變。

因應海洋污染緊急應變事件,政府各部會歷年來即依行政院核定之「重大海洋油污染緊急應變計畫」之應變機制,落實權責分工。以本案為例,在連日大浪拍打下造成船體於3月24日斷裂,由於船體後半截可能翻覆,行政院於接到環保署通報後,張院長善政即指示行政院成立「德翔臺北輪擱淺案應變專案小組」,提高應變層級。在海洋委員會未正式成立前,政府各部會將持續依據「重大海洋油污染緊急應變計畫」依權責辦理海洋污染應變事宜,並不因處於新舊政府交接期而有空窗或懈怠。

另自由時報今日社論提及「…導致船內存油外漏,長達一.九公里的海岸線已經遭到油污覆蓋,同時該船載有高危害性有毒物質…」一節,環保署表示,德翔臺北輪為雙殼船,3月10日一擱淺機艙就已破裂,並導致潤滑油外洩,當日本署即請新北市政府環保局進行鄰近敏感區域之防護布署,隔天即由海巡署與新北市政府環保局共同投入人力執行岸際清污作業,並非報載兩週後船體經海浪沖刷而斷裂而導致船內存油外漏。另外事發後連續幾天海象差無法出海執行抽油作業,環保署要求船東在這段期間先行備妥相關抽油設備並運送上船,至3月17日海象轉好後即立刻進行抽油。另外敘及船載高危險性有毒物質一節,該署表示船上相關貨櫃裝載物質的危險性及所在位置,交通部航港局均已掌握,且9個危險品貨櫃目前均在斷裂的前半截船上,並無落海。另考量船舷側的作業空間與施作的安全性,本案執行順序已確定先移除殘油,接續再辦理貨櫃吊離及船體移除作業。

環保署表示,在行政院「德翔臺北輪擱淺案應變專案小組」的運作下,中央與地方各機關(單位)各司其職,採取必要的應變措施,持續督促船東辦理各項應處工作,期於氣象與海象條件安全許可下能早日完成殘油抽除、船貨卸除與船體移除作業,以化解對海洋環境造成重大危害之疑慮,加速恢復當地環境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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