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明(114)年1月1日起,機車換裝非原廠或非經認證的排氣管,均必須通過環保單位認證並完成監理單位變更登記,環境部呼籲使用上述排氣管車主務必於113年12月31日前完成認證受測申請,以免遭罰款並且要另外自費檢測。
為落實改裝車輛噪音源頭管理,環境部與交通部共同推動改裝排氣管認證與變更登記制度,自113年1月起至12月31日止,提供一年緩衝期,民眾可至「環境部替換用排氣管噪音檢驗資訊系統」進行登錄,由環保局協助免費噪音檢測,合格後將資料傳輸至監理機關完成變更登記;自114年1月1日起,如使用非原廠或非經認證排氣管產品且未向監理機關申請完成變更登記,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新臺幣(下同)900元至1,800元罰鍰。若噪音檢測不合格者,依噪音管制法處罰1,800元至3,600元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
環境部表示,截至目前為止,已有約5.7萬輛改裝排氣管車輛提出申請排氣管噪音檢測,縣市環保局已完成約5.1萬輛檢測及審查工作,現正陸續執行其餘登錄車輛檢測事宜。由於替換用排氣管噪音認證緩衝期將於113年底結束,爰請使用改裝排氣管之車主把握時間上網登錄申請檢測,善加利用緩衝期內的資源,如需協助或了解更多資訊,可上「環境部替換用排氣管噪音檢驗資訊系統」(https://noisecar.moenv.gov.tw/CarSilencer/),或就近聯繫所在地的縣市環境保護局,也呼籲車主選擇合格認證排氣管,合格有保障,讓您的愛車環保又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