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抖音流傳影片,聲稱餐飲業的免洗餐具都要收費,賴清德收割人民錢包。經查這是臺北市府政策,並非中央政府規定。
環境部《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公告訂定連鎖便利商店、有店面餐飲業⋯等8大類管制對象不得提供塑膠類免洗餐具。另政府部門、公私立學校之餐廳與其他餐飲業者、百貨公司、購物中心及量販店等4大類管制對象「內用」不得提供各類材質免洗餐具;「外帶」則不得提供塑膠類免洗餐具。另塑膠類材質餐具,不包括杯蓋、杯座、碗蓋、封膜、以商品形式封膜包裝並陳列於貨架上供選購者。此為全國一致適用的規定。
臺北市政府依據《臺北市淨零排放管理自治條例》,其轄區內的政府機關、公私立學校及市府所屬各機關委外經營場館,販售餐飲時不得免費提供一次性餐盒、碗、筷子及湯匙,每項餐具至少須收費1元。
此係該市自行針對外帶且為塑膠以外的材質採取付費提供,並非本部的規定,本部也無收費的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