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今(1)日表示,「循環標誌」自即日起開放個案申請!繼今年7月首波開放5大類、12項已訂有技術規格的產品或服務後,其他尚未訂定技術規格的產品或服務,只要具備「減少天然資源使用」、「使用再生材料」、「單一材質可全回收」、「可重複使用」或「可維修延長使用」等循環特性,也可提出個案申請,讓更多循環創新產品與服務有機會取得循環標誌。

資源循環署說明,循環標誌是依「循環產品及循環服務推動作業要點」建立的制度,透過標誌辨識具循環特性的產品與服務,鼓勵產業投入循環產品及服務,並提升公私部門及消費者選購意願。此次新增個案申請機制,主要是讓尚未訂定技術規格、但已具備循環特性的創新產品或服務,也有申請循環標誌的管道。

循環標誌個案申請同樣採無紙化方式辦理,業者可於線上系統提出申請,並上傳符合循環特性的自評及佐證資料。審查分為兩階段,第一階段進行文件檢核,確認申請資料完整;第二階段由專家審查,品項單純且佐證資料齊備者,原則採書面審查,必要時則辦理產品抽測、服務場所訪查或邀請業者列席說明。審查通過後,可取得最長3年的循環標誌使用權,申請首年並享免收行政規費優惠。

此外,自115年起,取得循環標誌的個案產品與服務,同樣可納入政府部門綠色採購績效,透過「以公帶私」,由政府採購帶動市場對循環產品及服務的需求。資源循環署鼓勵具循環特性的產品及服務業者踴躍提出申請,讓更多循環創新進入市場、擴大資源循環效益。

循環標誌申請連結https://tcpip.moenv.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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