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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報導「七期機車最高補助13,000元...看得到吃不到」 環保署回應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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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氣空氣
108-10-01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有關工商時報報導「七期機車最高補助13,000元...看得到吃不到」一文,環保署特此回應說明。

依據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機車七期排放標準係於民國110年1月1日起才實施,惟經環保署向國內機車製造廠查詢結果,目前國內三大燃油機車廠均已積極投入七期車輛生產前置作業,其中光陽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三陽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預計將於今(108)年12月底前取得認證,明(109)年1月即可上市銷售,另台灣山葉機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則預計於明(109)年7月推出符合七期排放標準之機車。因此明年起民眾即可視需求選購七期車輛,領取政府各項補助款。

環保署說明,由於七期排放標準與第四期排放標準比較,標準加嚴約85%以上,對於降低空氣污染也具有相當的效果,因此該署規劃自明(109)年起,擴大淘汰老舊機車(一~四期機車)換購電動機車或七期燃油機車,重型電動機車或七期燃油機車將有5,000元、輕型電動機車則有3,000元的補助,以加速老舊機車汰換,改善空氣品質。又相關補助辦法該署刻正研訂中,預訂於今年10月底前預告,11月底前公告。

環保署表示,本項補助措施於提出前已先向國內機車製造廠徵詢可行性,確認具體可行才提出政策規劃,不會有該新聞報導所述看得到吃不到的情況,請民眾勿需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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