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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載「鄰近觀音工業區觀音國小遭戴奧辛污染」環保署回應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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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氣空氣
98-08-05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

有關98年8月5日報載「鄰近觀音工業區桃園觀音國小遭戴奧辛污染」相關報導,經環保署查證發現,該調查工作係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委託國立清華大學凌永健教授執行有關環境空氣戴奧辛監測及排放稽查工作,其中針對大園工業區、觀音工業區附近,分別各選定二處測站、每季進行一次監測(監測時間:97年6月至98年4月,共計四季)。結果顯示,大園工業區附近濃度介於0.032皮克/立方公尺~0.405皮克/立方公尺,平均濃度值為0.180皮克/立方公尺;觀音工業區附近濃度介於0.047皮克/立方公尺~0.868皮克/立方公尺,平均濃度值為0.195皮克/立方公尺。

目前全世界僅有由日本訂定之「環境戴奧辛空氣品質基準值」0.6皮克/立方公尺,其評估基準為年平均值,且不適用於工業區。以前述4季監測值計算年平均值,各測站以觀音國小平均值0.316皮克/立方公尺最高,但仍可符合日本環境空氣品質基準,不應被擴大解讀成觀音國小測值高於日本環境空氣品質基準達1.4倍且遭戴奧辛污染。

針對固定污染源戴奧辛稽查作業部分,桃園縣政府環保局自97年以來共稽查12座次煙囪,共發現有3座煙囪排放戴奧辛濃度超過管制標準,其中僅有1座煙囪位於觀音工業區內,針對不合格排放源,環保局均依法告發處分並限期改善,目前皆已完成改善。

環保署表示,近10年來針對戴奧辛加嚴排放標準管制,並加強稽查已有效降低排放量;未來將持續針對國內一般空品測站、交通測站及污染源集中區域進行環境空氣戴奧辛監測。對於觀音工業區附近觀音國小區域戴奧辛監測值過高,環保署將納入監測範圍,並輔導工業區內廠商改善製程,對排放源集中區域研擬排放管理策略,以保障民眾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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