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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回應2011/04/28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莫拉克」再現?抗議環保署「修環評法」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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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影響評估
100-04-28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綜計處 ]

在今天立法院田秋堇委員在內召開的記者會及資料中,律師詹順貴先生再度展現他的一貫技巧。

為了讓大家相信環保署帶頭破壞環保,把環保署「預告」變更的內容說成是「公告」;再把預告內容「白的」部份說成是「黑的」,來痛批環保署為甚麼會這麼黑!

環保署預告南投縣政府的建議,是提高像集集攔河堰或攔河壩等,攔截「通過式水流」的第二類水庫集水區內,須做環評開發案的規模下限,以避免沒有下限時,在集水區已有的許多人口密集鄉鎮,一點點的動土也被要求提出環評報告書及審查,而且這還在徵求公眾意見的過程中。詹律師卻用萬大水庫、石門水庫與集集攔河堰的淤積放在一起做例子,告訴大家環保署所作等於是宣判水庫死刑。其實萬大水庫或石門水庫等是「蓄積用水式」的第一類水庫,將它們與集集攔河堰第二類水庫放在一起談,讓大家以為萬大水庫或石門水庫也是第二類水庫,而環保署要判他們死刑。

一向令人敬佩的環保戰士陳椒華女士也因此被弄混了,跟著說曾文溪自來水區的集水區需要更嚴格的環評規模下限要求,環保署卻大退步地將它改為第二類水庫,讓「開道路」及「採砂石」皆不必環評。事實上,陳椒華女士弄錯了,曾文溪自來水區所屬的曾文水庫及南化水庫是「蓄積用水式」的水庫,是第一類水庫,上游集水區不是此次預告擬降低環評規模下限的對象。

環保署被說得壞透了!公民參與聯盟召集人顏美娟女士及台中市新環境促進會代表張豐年醫師也就跟著一陣韃伐,譴責環保署。田秋堇立委及其他出席委員自然替他們所說的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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