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降低塑膠微粒對環境的危害風險,環境部於近日發布「預防塑膠顆粒洩漏管理作業指引」,提供涉及塑膠顆粒製造、加工、裝卸、運輸及回收處理等運作者,於製程、裝運與廢污水處理等作業之預防管理參考,期望相關事業能視運作情形及製程特性,自主採行合適的防範措施,攜手防阻塑膠顆粒流入自然環境。
環境部表示,塑膠微粒具有持久與跨界性,若進入食物鏈可能危害環境生態及人體健康。目前國際上已陸續採取行動,如美國要求特定業者應履行最佳管理規範;歐盟訂定法規要求大型企業建立風險管理計畫、設置物理攔截設施、建立分級認證制度、緊急事故通報機制、申報及資訊揭露義務等;產業跨國協會亦發起自主清潔掃除行動(Operation Clean Sweep, OCS)。環境部為接軌國際趨勢,特參照國際規範與國內既有法規研訂本指引,提供國內業者採取相關預防管理措施,以減少塑膠顆粒不當流入環境,變成難以清理的塑膠微粒。
本指引核心在於引導事業建立風險管理計畫,包含平時在製程、裝運與廢污水處理三階段採取相應預防措施,以及事故時之應變機制。在製程與裝運過程,宜採密閉管線、設置收集槽與封閉式裝載系統;在廢污水處理系統,則建議於水溝、陰井及放流口裝設過濾網或濾棉,並妥善處置污泥;另外,事業應建立突發事故之緊急應變程序,包含即時通報機制、啟動應變判斷基準、事故現場處置步驟等。
環境部強調,保護生態環境需要各界共同努力,訂定本指引旨在協助企業落實自主管理,採行適切的預防洩漏措施,並環境部將視業界採行情形,針對列管水污染事業納入許可審查要求,呼籲相關運作事業共同響應,阻絕塑膠顆粒進入水體,共同守護我國生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