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偕同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內政部警政署保七總隊刑事警察大隊組成專案小組,成功瓦解「未依許可清除、隱匿申報流向」之不法廢棄物清除鏈,查獲醫療院所產出的醫療廢棄物遭不法清除轉運。本案涉案法人飛○公司、潔○公司等2家清除機構及8名涉案人員,因涉犯廢棄物清理法之行政刑罰,已由基隆地檢署偵結起訴。

環境管理署於民國115年2月接獲反映,指出基隆市某醫院將院內產生的醫療廢棄物,違法委託不具備該等清除許可項目之飛○公司進行清運。雙方均明知此舉違反規定,卻意圖規避主管機關追查,未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詳實申報該廢棄物貯存量與清除數量等紀錄。專案小組進一步追查流向,發現飛○公司在尚未取得處理機構進場同意前,竟將約12.8公噸的非法清運廢棄物,私自轉運予潔○公司再次清除,兩家清除業者基於共同犯意隱匿申報清除紀錄,導致廢棄物數量及流向完全失真。

涉案之2家法人及8名涉案人員,因涉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7條及第48條之行政刑罰,經基隆地檢署依法偵結起訴。涉案人員未來最高將面臨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

環境管理署特別呼籲,醫療機構及各事業單位在產出廢棄物時,應擔負妥善管理之社會責任,委託清除或處理時務必嚴格確認受託機構之合法清除資格與許可清除項目,切勿私下進行非法轉運或隱匿申報;清除及處理機構也必須嚴格遵守清除與處理許可證內容,詳實申報聯單,切勿挑戰公權力。環境管理署將持續與檢警單位密切配合,透過強力執法與大數據勾稽杜絕非法清理,共同守護臺灣的清淨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