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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CBAM上路 環境部彭部長親赴歐盟交流 多管齊下做好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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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候變遷
115-03-01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

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今年正式上路,今年進口至歐盟的列管產品要申報碳含量,經歐盟認可的查驗機構查驗,進行碳價調整計算,於明年向歐盟繳交CBAM憑證費用。環境部表示,因應CBAM 衝擊,企業要能掌握自身產品碳排放數據並降低碳排放,我國已實施碳費制度,並將建立因應CBAM 服務平台,協助業者降低行政成本。環境部彭啓明部長近日更親率同仁訪歐進行交流,掌握最新進展,期與企業一起面對挑戰,提升國際競爭力。

歐盟爲達成減碳目標,加嚴其總量管制排放交易(ETS),同時對列管的進口商品實施CBAM,使其與歐盟境內負擔同樣的碳成本。2023年至2025年是過渡期,2026年正式實施。歐盟已陸續公布CBAM相關子法,但有關碳價扣減及查驗指引等尚未提出。依據歐盟執委會公布過渡期前二十大CBAM 產品進口國,我國排名第13,產品總重量共374萬公噸,主要爲鋼鐵製品,如螺絲扣件、不銹鋼及碳鋼相關製品..等。

歐盟強調CBAM 是針對企業(for company, not for country),企業應力求降低產品碳排放,CBAM 憑證計算可以扣除在生產國實際支付碳成本(包括碳費)。環境部則表示,我國雖非歐盟CBAM前幾大進口國,但因生產製造此類產品主要爲中小型企業,大約2600家,面對繁瑣申報、查驗、碳價扣減計算等程序,都是一大負擔。

環境部彭部長上週率同仁至比利時布魯塞爾就CBAM 議題與歐方進行交流。彭部長以「臺灣綠色戰略(Green Strategies in Taiwan)」說明我國淨零、碳費及氣候治理策略,並就三項議題與歐方進行討論,包括:

一、碳價扣減計算及證明:我國碳費屬CBAM認可的碳定價,由於歐盟尚未公布已支付碳價扣減計算等子法,我方建議歐方進明確化計算方式與證明文件要求,減化企業行政負擔。

二、查驗機構認證機制:我國認證及查驗管理與國際作法一致,但CBAM要求只能由歐盟或其會員國認證的查驗機構執行,對企業而言行政成本很高。歐方表示,很多國家都有表達相同意見,目前除訂定查驗指引,同時也正進行法規修改,增訂認證機構互認的條文。

三、加強技術層級交流討論: 對於產品碳排放預設排放值及其他CBAM執行細節,加強交流討論。

環境部表示,歐盟CBAM今年正式上路,我國受到影響主要為鋼鐵產品製造業。由於CBAM 機制歐盟仍有許多法規正在與會員國諮詢中,法規複雜也不易理解,環境部將建立因應CBAM 服務平台,除提供業者所需相關資訊,也提供輔導,多管齊下,確保產業國際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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