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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修正發布「環境保護專責及技術人員合格證書規費收費標準」第3條及「空氣污染物及噪音檢查人員證書費收費標準」第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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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教育
114-01-02 [環境部國家環境研究院]

環境部為因應政府數位轉型,推動證書數位化,於114年1月2日修正發布「環境保護專責及技術人員合格證書規費收費標準」第3條及「空氣污染物及噪音檢查人員證書費收費標準」第2條,新增電子證書規費,收費標準為新臺幣五百元。

環境部表示,此次修正不僅提供電子證書的選擇,同時也將保留現行紙本證書,以雙軌方式核發,以滿足不同持證者的需求。環保專責人員電子證書制度的實施,具有減少碳足跡、便民快速驗證以及提升行政效率等多重優勢。環境部呼籲各界支持本項措施,欲瞭解更多資訊及申請流程,請至環境部網站(https://record.moenv.gov.tw/NERAweb/Member/wFrmMemLogin.aspx)查詢。

有關本次修正發布相關資料請參閱附加檔案,或於發布日起3日後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http://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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