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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頭減量的旅宿用品政策強調「可依需求提供」七成民眾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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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循環
114-07-24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

環境部於112年7月17日公告「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自114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相關規範與因應措施如下:

一、不得提供小於180毫升的小瓶裝洗髮乳、潤髮乳、沐浴乳、乳液等四種液態盥洗及保養用品。旅宿業可於盥洗沐浴室改以陳列大於180毫升固定式瓶裝或掛壁式等方式,供消費者使用。

二、梳子、牙刷、牙膏、刮鬍刀、刮鬍泡、浴帽等六種個人衛生用品不得於客房等營業場所陳列。但於其附屬設施、服務設施、客房以外之經營設施陳列者不在此限,如SPA、三溫暖、游泳池、按摩設施、健身房等。此外,旅宿業除於訂房時提醒民眾自備個人衛生用品外,民眾入住時若未自備個人衛生用品,可向旅宿業提出需求,由其免費或販售提供。

為使政策順利推動並減少實施過程中的爭議與誤解,環境部於法規公告前,即與公會及旅宿業者展開政策溝通,透過說明會與意見徵詢等方式,廣納業界聲音,本次限制一次用旅宿備品的政策,核心理念並非「禁止提供」,而是倡導「不主動提供」,即不將一次性備品作為標準房務備品陳列於房內,改為消費者如有需要時再提供,以改變過去「主動供應、無論是否需要」的慣性模式,進而減少資源浪費與垃圾產生,環境部在政策規劃階段即關注到旅宿業對服務品質的重視,因此在法規設計上保留彈性空間,使業者得以在符合法規原則下,依據住客需求彈性提供個人化服務,兼顧旅客住宿體驗與環保目標。

經調查有些旅宿業者為提升服務便利性,習慣將牙刷、梳子、刮鬍刀等一次性備品以「組合包」形式提供,即使消費者僅需其中一項,其他物品亦會被拆封、使用甚至遭棄置,造成資源浪費與環境負擔,為改善此現象,環境部倡導業者調整供應模式,推動「需要什麼、提供什麼」的單項備品供應原則,消費者如忘記自備備品,可主動向櫃檯或指定服務區域提出需求,由業者提供所需品項,避免一次提供多樣物品。

另外,環境部資源循環署法規實施約半年左右(6月10、11日),針對全國18歲以上民眾,進行一次用旅宿用品管制政策意向調查,調查結果顯示有57.7%表示本來就會自備,31.6%會配合新規定自備,故近9成的民眾會自備個人衛生用品。如果未帶個人衛生用品有56.4%會向飯店購買,其中近9成願意購買個別商品,所以呼籲旅宿業者依顧客需求提供個別品項的商品。另外,有77.2%的受訪者表示支持管制政策,但仍有12%表示不支持,將會持續加強宣導。

環境部提醒,旅宿業者要揭露相關資訊,於官網或民眾訂房時清楚說明備品提供方式,並依民眾需求提供個別品項,如民眾入住時發現忘記攜帶,業者還是可以依民眾需求提供備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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