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環境管理署與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內政部警政署保七總隊第三大隊及基隆市環境保護局組成專案小組,成功破獲一個橫跨非法「仲介、清除、貯存、處理」的完整環保犯罪產業鏈。全案由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偵結起訴,共起訴明○公司等14家業者,估計非法貯存、清除及處理廢棄物達1,600公噸,估算需追繳犯罪所得逾1億元。
明○公司為「廢塑膠」再利用機構,自112年4月起,透過宏○公司仲介11家清除機構向工廠收受「廢塑膠混合物」等事業廢棄物,並收取每公斤新臺幣8至10元不等的處理費後,再進行非法破碎及壓縮打包處理,試圖以塑膠片名義輸出國外。後因境外輸出遭攔查而受阻,開始承租廠房非法貯存持續對外收受的廢棄物,以賺取高額廢棄物處理費,所幸專案小組及時破獲防止假再利用真棄置案件再次發生。
宏○公司實際負責人為廢棄物清除處理公會理事長,竟仲介新北市轄內清除業者將原本應送往焚化爐處理之廢棄物,轉以低價交付明○公司,並且收取每公斤新臺幣0.5至2.25元不等的仲介費,經專案小組抽絲剝繭下,將整個廢棄物非法清除處理網絡逐一釐清,終結廢棄物非法處理集團。
環境管理署表示,非法清除、貯存及處理廢棄物之上下游不肖業者,基隆地檢署已依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行政刑罰偵結起訴,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500萬元罰金,呼籲業者勿心存僥倖,將廢棄物委託非法業者清除及處理,致生廢棄物非法清除及棄置破壞環境。另環境管理署將持續與檢、警單位共同合作,加強查緝以「再利用」為名,行「非法處理」及「境外輸出」之實的環保犯罪結構,並配合司法機關追查犯罪所得,讓不肖業者付出應有代價,以遏止類似的環保犯罪產業鏈橫行及污染環境行為,保障國人生活環境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