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與時俱進提升全國水體品質、維護民眾用水安全,並回應社會對優質親水環境的期待,環境部修正發布「地面水體分類及水質標準」。修法涵蓋兩大水環境新願景治理目標:其一,水質基準增訂全氟及多氟烷基物質(PFAS)、大腸桿菌及修訂氨氮基準值;其二,水體適用性質增加「水域遊憩」。
地面水體分類及水質標準分為「保護人體健康」及「保護生活環境」兩大類環境基準。保護人體健康方面,基於PFAS在環境中難以分解且對人體具危害風險,近年受到國際高度關注,本部亦積極預防管理。本次增訂甲、乙類水體「全氟辛酸(PFOA)+全氟辛烷磺酸(PFOS)」合計基準值 50 ng/L,與現行飲用水水質標準一致,落實從水體源頭把關,確保水體用途安全。保護生活環境方面,原有「大腸桿菌群」指標精進調整為「大腸桿菌」,以真實反映水體受糞便污染狀況,更具備實質公共衛生意義,並與國際檢測趨勢接軌。另為水體用途與基準同步,調修丙類水體氨氮基準與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一致。
此外,隨著國內河川污染大幅削減,民眾親近水岸與參與水上活動日益風行,對水域遊憩的水質需求也隨之增加。為落實「知水、護水、親水、愛水」的施政願景,本次修正特別增訂丙類以上水體適用「水域遊憩」性質,呼應水體永續治理明確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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