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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損光電案場完成改善清除 環境部再次證實水質無異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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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質保護
114-09-10 [環境部水質保護司]

環境部今(10)日公布嘉義地區受損光電案場水域第5次水質增測結果,顯示水質無異常污染風險。丹娜絲颱風受損光電場全數清除,包括新庄滯洪池堆置岸邊受損光電板與浮具已於9月5日限期內全面撤離,本次抽驗反映潛在污染源清除後之結果。

自丹娜絲颱風造成嘉義地區光電案場受損,環境部持續會同地方進行水質抽驗,以釐清受損光電板浸泡可能導致重金屬溶出污染風險。繼7月14日、28日及8月11日、25日4次抽驗後,9月8日再進行第5次抽驗,檢測鎘、鉛、六價鉻、砷、銅、鋅、錳、銀、鎳、硒及銦、鉬、鋇、銻14項重金屬。

光電模組由穩定固態物質組成,金屬成分不易溶於水中釋出。歷次監測結果顯示,滯洪池水質重金屬濃度均未檢出或遠低於地面水體分類及水質標準及飲用水標準,本次抽驗結果與歷次結果無顯著差異。其中荷苞嶼砷0.0625 mg/L,因位於「地下水背景砷濃度潛勢範圍」,判定屬環境背景影響。

環境部重申,滯洪池非供飲用水及養殖水源使用,無健康或污染風險,主動連續抽驗水質係為釐清受損光電板可能造成的影響,現所有受損光電板及浮具已全面清除,已無污染疑慮。綜合歷次檢測結果,並考量區域背景因素,受損案場水質無異常,該部並設置「災後光電板清運處理專區」(https://www.moenv.gov.tw/affairs/issues/solar-panel-cleanup/3681.html)提供相關資訊。未來將配合經濟部針對裝置容量20MW作為大型案場門檻,檢視其案場管理、抗極端天氣能力、災害應變機制及災後復原計畫4大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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