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電商時代來,網購潮流正夯,隨之而來大量的廢棄包材造成環境負擔。環保署從源頭將包材廢棄物減量,預告「網際網路購物包裝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草案,規定網路零售業出貨給消費者時,須符合包裝材料及方式規範;且大型網際網路零售業須達成包材減重率或循環包材使用率規定,並預計於112年7月1日實施。
您是否遇過買一個小物品卻收到大箱子,還裹了層層包裝?臺灣網路零售銷售額逐年攀升,從106年2,283億元成長至110年4,303億元,約使用2.2億個網購包裝,產生約5萬公噸包裝廢棄物。環保署表示,網購消費如能在出貨時從源頭減少包裝材使用,不僅減少資源浪費、降低環境負擔,還能減少業者包材成本,同時也省去消費者處理包材廢棄物的困擾,可謂是一舉三得!
環保署訂定「網際網路購物包裝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預告自112年7月1日起,包裝不得使用含聚氯乙烯(PVC)材質,包裝材製造須符合規定之回收紙混合率或再生料摻配比例。此外,資本額5千萬元以上業者,商品之包裝材用量須符合分級包裝重量比值規定;資本額達1億5千萬元之業者,應達成平均包材減重率或循環包裝使用率之分年目標等規定。
本次預告草案相關資料詳細內容,請參閱環保署新聞專區下載附加檔案 (https://enews.epa.gov.tw/Page/B514A5023133ED27),或於預告日起3日後詳載於環保署網站(https://oaout.epa.gov.tw/law/)「法規命令草案預告區」網頁,各界可於本預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提供相關意見或修正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