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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補助創新計畫執行要點 徵求計畫鼓勵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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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管理
109-08-10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回收基管會]

環保署109年7月9日修正「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補助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創新及研究發展計畫執行要點」,將應回收廢棄物之責任業者、再利用機構及產品製造業納入補助對象。同時,新增加將應回收廢棄物之產品友善環境設計、源頭減量、拆解與分類技術、再生料品質價值提升、再利用比率提升、二次料精煉技術等納入研究創新主題,目的在於推動公告應回收廢棄物的高值化利用。

為鼓勵我國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之創新多元與價值創造,提升資源回收處理技術、資源循環再利用及提升再生料品質與產值,落實綠色循環經濟模式,環保署於110年度編列新臺幣(以下同)5,000萬元,即日起公開徵選資源回收創新研發補助計畫,收件至109年9月18日下午5時止(以環保署收文時間為憑)。誠摯邀請國內公私立大學、研究機構、產品製造業(需與相關機構業別之一聯合提出申請)、應回收廢棄物之責任業者、廢棄物處理業者及再利用機構踴躍提出創新研發計畫。

環保署表示,「創新研發」為扶植綠色產業發展與競爭力的重要元素。針對公告應回收廢棄物分類回收處理技術、回收物質再利用用途或二次料產品高值化應用研發,以提升回收處理效率、效能、再利用比率或再生料價值、低耗能回收處理技術或制度、回收處理體制創新管理、資源回收議題資料驅動實踐與應用、提升資源回收成效所需工作等重點補助主題,每案最高可補助200萬元。

110年度徵求計畫的指定主題,基金管理對循環經濟商業模式暨產品發展因應、創新模組資源回收車應用設計檢證與宣導設計、半掩埋式廢棄物(含資源回收物)集中貯存清運可行性專案評估計畫、廢容器類稽核認證作業模式創新改良、低污染廢輪胎破碎與高效率集塵組合式設備改良研發、廢輪胎鋼絲分離機與溫度感應自動斷電組合式設備改良研發、開發廢輪胎處理廠導入物聯網自動化監控管理模式、以廢棄輪胎回收碳黑製備功能性活性碳之技術、廢鋰二次電池提取高純正極前驅物原料技術開發與驗證、LED廢照明光源塑膠燈罩處理技術、研發新型應回收廢棄物稽核認證作業方式或模式等,每案最高可獲補助500萬元。

環保署說明,目前公告應回收廢棄物包括機動車輛、容器、電子電器、資訊物品、輪胎、鉛蓄電池、照明光源及乾電池等。環保署自101年起,即透過公開徵求補助辦理創新研發計畫,至109年已獲補助達141件,透過持續不斷地創新,在「基礎研發」至「商業化產品」等階段獲得多樣化的成果。例如:廢車膠膜玻璃回收處理技術研發,為透過回收PVB及分離、提純與改質製程,成功分選再生PVB,並量產出再生PVB皮革與應用產品做成外出隨身包;廢面板玻璃改質玻璃奈米孔洞材料吸附選擇性提升研究與應用,為將玻璃奈米孔洞材料進行改質以提升吸附選擇性。經改質後材料,其銅離子飽和吸附量大於其他金屬10倍以上,且每公斤材料可處理600公升以上的混合重金屬廢水。將吸附於材料上的重金屬燒結作為除臭劑等。

環保署110年補助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創新及研究發展計畫公開徵求申請須知與相關文件及申請表格,可至環保署資源回收網「最新消息」連結處下載(http://recycle.ep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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