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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廢資訊物品等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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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管理
105-07-12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回收基管會]

為反映合理回收清除處理淨成本,並維持資源回收基金穩定運作,環保署公告修正應回收廢棄物品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率,調降廢主機及廢液晶顯示器物品等5項目補貼費率,及調升廢鍵盤補貼費率,並將自106年1月1日起生效。相關調整內容,詳載於該署資源回收網站(網址:http://recycle.epa.gov.tw)。

環保署表示,本次補貼費率修正,主要檢討廢資訊物品等之基金財務、回收清除處理成本、再生料市場價值及回收狀況等相關因素調整費率,據以核撥合理的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用。

環保署提醒,自106年1月1日起受補貼機構回收處理後的廢資訊類物品,將依本次調整後的費率給予補貼。若有相關資源回收問題,歡迎撥打資源回收服務專線(0800-085717),或至資源回收網站(http://recycle.epa.gov.tw)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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