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於國際近年關注塑膠微粒造成環境及生態危害,環保署參考國際管理趨勢將管制產品中添加之塑膠微粒,預告「限制含塑膠微粒之化粧品及個人清潔用品(含牙膏)製造、輸入及販賣」草案,未來國內不得製造、輸入、販賣含塑膠微粒之化粧品及個人清潔用品,並給予管制對象適當緩衝期。
環保署表示,化粧品及個人清潔用品所含塑膠微粒僅毫米大小,使用後經沖洗流入水域及海洋,因其無法於環境中自然分解且粒徑過小不易收集清除。經蒐集各國塑膠微粒管理情形,國際多著重於自產品端(源頭)管理個人護理產品(如化粧品、洗面乳、沐浴乳)之塑膠微粒含量,美國將於西元2017 年 7 月 1 日開始分階段管制。
因國內許多個人護理產品是進口的,涉及國際貿易規定,配合法規透明化義務,須於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預告60日以上,審慎考量國內外各界及WTO各會員國意見。後續環保署將召開公聽會、研商會議廣納各界意見,建議已加入公(工)會之業者,由公(工)會彙整相關意見後統一向環保署反映;未加入公(工)會之業者,建議於該署網站http://hwms.epa.gov.tw/登錄聯絡資訊,以利收到公聽會開會通知。
環保署表示,本次預告草案相關資料詳細內容,請參閱環保署新聞專區下載附加檔案 (https://enews.epa.gov.tw/enews/fact_index.asp),或於預告日起3日後詳載於該署網站(https://oaout.epa.gov.tw/law/)「草案預告區」網頁,民眾可逕自上網參閱,對預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歡迎各界於本預告刊登公告之次日起60日內提供相關意見或修正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