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為減少聚氯乙烯(PVC)塑膠容器對環境的影響,將自108年7月1日起調升其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4.7倍。
環保署表示,PVC含有氯,焚化處理時易產生戴奧辛,且國內PVC塑膠容器使用量逐年降低,106年PVC塑膠容器使用量僅占整體塑膠容器使用量0.29%,回收量則僅占整體塑膠容器回收量0.42%。因此,PVC塑膠容器在回收階段常在分類線之最末端始被分出,含雜質比率偏高,致再生料品質不佳且價值不高,處理廠多不願處理廢PVC塑膠容器。
為減少PVC塑膠容器對環境及回收處理體系的負擔,環保署修正PVC塑膠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由現行的18.5元/公斤調升至87元/公斤,以經濟誘因引導業者減少使用PVC塑膠容器,改用其他較有利於資源循環利用之替代材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