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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預告修正聚氯乙烯(PVC)塑膠容器徵收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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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管理
107-04-11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回收基管會]

環保署為減少PVC塑膠容器對環境之影響,研擬調整PVC塑膠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以經濟誘因導引業者減少使用PVC塑膠容器,改用有利於資源循環利用之替代材質。

環保署表示,我國垃圾多以焚化處理,PVC因含有氯,焚化處理時易產生戴奧辛,且國內PVC塑膠容器使用量逐年降低,106年PVC塑膠容器占整體塑膠容器之使用量僅0.29%,回收量則僅占整體塑膠容器回收量0.42%。因此,為減少PVC塑膠容器對環境及回收處理體系負擔,環保署擬調整PVC塑膠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由現行的18.5元/公斤調升至87元/公斤,以促使業者改用替代材質。預定自108年7月1日起生效。

有關本次預告相關資料請參閱環保署新聞專區下載附加檔案(https://enews.epa.gov.tw/enews/fact_index.asp),或於預告日起3日後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http://gazette.nat.gov.tw/egFront/index.jsp)下載,歡迎各界於刊登公告次日起60日內提供意見或修正建議供該署作為修法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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