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環評委員會第201次會議通過台26線安朔至港口段公路整體改善計畫環評變更案,環保署說明,台26線安朔至港口段公路早於91年通過環評審查,本次委員會係就原計畫之牡丹鼻岬角及觀音鼻岬角路段,為了避免影響阿塱壹古道及沿途珍貴的自然海岸之原始風貌,而改採隧道並縮減路寬等工程變更部分進行審查。委員會認為本變更案相較於原計畫,已迴避與阿塱壹古道範圍重疊部分(如附圖),且以隧道方式興建,已減輕對生態及景觀的影響,因此通過本變更案環評審查。
本變更案雖已迴避與阿塱壹古道範圍重疊部分,但對於大眾關心的議題,委員會於審慎考量、討論後,進一步要求開發單位(交通部公路總局)此段道路設計應以穿越性車流之功能規劃,沿途不得設置供車輛使用人遊玩停留之停車設施,並請臺東縣政府、屏東縣政府於本變更案範圍內之道路劃設禁止暫停紅線及進行相關管制,以避免引進車流、人流對阿塱壹古道及沿線珍貴 自然海岸生態造成衝擊。此外,尚包括施工期間開發單位應成立監督委員會,對於施工安全、湧水、生態、景觀及文化資產等議題進行監督,相關調查及監測資料應公開,建立為期10年路線附近之生態景觀及地形地貌變化航測資料,採取減低視覺衝擊之措施,施工前再確認生態保育措施,文化資產保護計畫與人工養灘計畫之可行性和地質安全等,逐一針對各項環境議題設定條件進行把關。
環保署說明,本案曾二度提環評委員會大會討論,第190次委員會議時,已參採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意見,將本案退回專案小組,再就阿朗壹古道及自然環境衝擊詳予討論,案經專案小組討論後建議通過本變更案環評審查,遂第三度提環評委員會大會討論。一般而言,非常少數的環評案件是會三次提委員會大會討論才通過的,足見環評委員會對本案已審慎審查、充分討論。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針對本案道路開發之必要性、急迫性、不可替代性等意見,雖然委員會認為已超出本變更案審議範圍,亦已作成附帶建議,請交通部及公路總局妥適因應與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