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研究院106年10月5日發布「臺灣經濟競爭與成長策略政策建議」分析環境影響評估操作面扭曲問題,環保署說明如下:
一、本報告所載「依據天下雜誌所做的整理,臺灣在1995至2011的16年間,環評審查平均每案300天」,經比對環保署環評書件查詢系統統計結果,該日數(統計結果為290天)係採該署網站公開「繳費」至「最後1次會議」日期計算,但除實際審查日外,將「開發單位評估、撰寫、補正、展延、溝通、協調、重新送審」「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程序、申請規範、上位政策釐清」「法規或背景釐清」等非環保署得掌控時間,盡歸責於環評審查,有失公允。
二、為檢討提升審查效率,環保署105年6月已規劃並採行環評短期精進措施(現勘盤點民眾疑慮、延續收斂審查意見、初審會議不超過3次),並具體設定6個月至1年完成審查之目標。以105年11月28日送審之「中部科學工業園區臺中園區擴建用地(原大肚山彈藥分庫)開發計畫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暨審查結論變更(化學品項目數量變更)」案為例,於開發單位送審前審慎評估之前提下,環保署於105年12月28日即完成環評審查,整體日數(含審查及開發單位補正)僅31天,大幅提升環評效率。
三、環保署為建構明確、有效率之環評制度,已於106年9月20日預告修正環境影響評估法,例如明定環評書件補正、展延規定等,以提升環評審查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