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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回應環保標章續約率低人民無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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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教育
101-11-29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管考處 ]

針對環保署預算審查立委指出環保標章續約率低,人民無感,環保署表示各類環保標章產品之規格標準非一成不變,而係隨著民眾使用狀況及國際環保趨勢持續檢討修正,有些已取得環保標章之產品,因無法符合新規定而被註銷證書,或是廠商淘汰舊款產品而不辦續約,因此續約率的高低並無法評量標章制度執行的好壞。

環保署表示自民國81年起推出環保標章制度,針對產品具有可回收、低污染、省資源等特性,審查其產品之原料取得、生產場所、製造過程、運輸包裝及廢棄回收等均符合相關規定後,授予產品可標示環保標章圖案,相關程序均依規定審查並嚴格把關,以提供民眾安心辨識選購。以3C資訊產品而言,新產品開發迅速,多以新申請為主,近兩年總核發證書約3千餘件,數量大幅增加,顯示民眾對於資源永續、節能減碳等環保意識高漲,促使廠商積極生產各類環保產品。

環保署指出環保標章產品審查已有相當經驗,程序均已標準化,為提升申請審查與核發之效率,在申請驗證時程改善方面,已仿照國際環保標章制度之作法,委託第三專業驗證機構執行驗證,故於今年6月20日訂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產品驗證機構管理要點」及配合修正申請審查作業要點等相關行政規則,至11月起已由委託2家驗證機構協助受理申請、審查及寄發證書,廠商及其產品如符合相關規定,證明文件完備者,從申請到取得證書最短可於22天內完成,已大幅縮短審查流程,對於申請者已有相當誘因。

環保署亦表示為推動廠商生產及民眾選購環保標章產品,已要求全國政府機關採購時,應購買環保標章產品,並鼓勵民間企業團體及一般民眾一起綠色採購,以去(100)年度成果,合計達255餘億元,未來環保署將擴大研訂各類民生用品之環保標章規格標準,並將結合製造業者及綠色商店辦理採購環保標章產品提供優惠,鼓勵消費者優先採購環保標章產品,以符合世界潮流,提升生活環境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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