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海洋大學陳銘仁助教的投書,其說法與事實不符,謹釐清如次。
一、陳文表示將在年底開放廢五金進口,明顯陳助教完全不清楚政府的作為,隻字片語說環保署成為殘害台灣的幫兇,那才真是不可思議。環保署昨天發表的新聞稿已說得很清楚,環保署近年來確有在兼顧環境保護及國內稀有戰略物質之取得這兩個面向周全思考下,謹慎研議修正三項相關管制法規,包括:「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禁止輸入之事業廢棄物及一般廢棄物種類」、「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政府任何政策決定一定會周延考慮。
二、環保署為資源再生產業(或稱靜脈產業)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當依法輔導資源再生產業並提昇資源有效循環利用。另,盱衡廢棄物管理觀念及參考國際上的作法,均已轉變為資源循環的思維,在妥善管理配套下,廢棄物早已不是避之惟恐不及的嫌惡無用之物,此由環保署積極整合「廢棄物清理法」及「資源回收再利用法」成為「資源循環利用法(草案)」可得知,更呼應環保署「廢棄物是錯置的資源」的倡言。此外,對於可能影響國家的關鍵性、戰略性稀有金屬物資,環保署係立足於更高的角度聽取各界意見並思考所管各項政策,而無條件開放或一味禁止,皆不利於環境保護與資源循環利用,更不是環保署的立場及作法。
三、早期廢五金處理未進行管制,造成國內環境與人民的危害,環保署並沒有漠視過往歷史。但現今時空背景不同,國內處理技術已經大幅提昇,且我國目前對廢五金之進出口係採個案審查許可制,處理過程及其衍生廢棄物之流向亦要求網路申報與追蹤,自進口至最終處理均有完善的管控,比公約的管制更加嚴格。因此非如國內媒體及讀者投書所謂不管制之開放進口!
四、研議開放並不代表環保署不顧我們的環境,以及人民的生活安全,環境的維護是環保署同仁的責任。環保署樂見大家關心環保,並會檢討、溝通,但是,也要籲請有識學者能了解並衡酌事實之後再為文表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