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環境部新聞專區

環保署回應報載PLA回收案

:::
廢棄物管理
98-05-19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管處 ]

有關報載PLA廠商不用付回收處理費,且PLA以玉米為材料違反世界潮流,質疑環保署圖利廠商一事,環保署說明如下:

環保署表示,為了節約自然資源,逐年減少以石油等耗竭性資源製成的塑膠包裝容器使用量,參考韓國規定農、畜、水產塑膠托盤減量25%之前例,於96年公告規定量販店及超級市場應逐年減少塑膠類蛋盒、托盤及包裝盒的使用量,第一年及第二年減量率應分別達15%及25%。減量方式則包含商品裸賣及容器輕薄化,無法以上述方式達目標減量率者,則選擇改用塑膠以外替代容器。該署指出,該政策目的係希望業者以裸賣或材質減重等方式,來減少耗竭性石化資源的使用量。政策實施後,部分業者因考量包裝須透明、防水,而選用聚乳酸(polylactide, PLA)為替代材質,目前包含其他非管制業者自主使用的部分在內,每年使用約1,500公噸。

環保署說,除PLA外,國際上尚有PHA (polyhydroxyalkanaotes),及其他以澱粉、纖維素所製成的生物材質塑膠,其生產原料係來自於植物,具有生質材料可循環的特性,且其含碳係藉由光合作用自大氣中吸收CO2而來,所以生物塑膠的碳排放低於其他由化石燃料所合成的傳統塑膠。德國考量生質塑膠為可再生資源,可節省石油的耗用,並降低溫室氣體排放,於2008年規定,使用75%以上的可重生資源所製成的容器,至2012年以前不需繳交強制性的回收押金,以減少使用可再生資源產品的成本負擔。

有關PLA容器的回收問題,環保署表示,PLA容器外觀與其他塑膠非常相近而不易辨識,民眾使用後將其歸類為資源物而進入資源回收體系,由回收商進行各種塑膠的分類與雜質揀選時一併作業。因此,該署已進一步要求相關業者於未來應加大材質回收圖樣以便於辨識。然而目前具低碳環境效益的生物塑膠容器使用量仍遠低於其他塑膠,現階段是否強制公告回收,仍須綜合考量其回收經濟規模、環境效益、消費者負擔等諸多因素,該署目前正由各方推薦的專家所組成的評估小組,進行獨立客觀的評估分析中,未來再依專家小組的評估結果進行規劃。

回到上一頁

看了這則新聞的人也看了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