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今(2)日召開「碳費費率審議會」,就「碳費費率評估檢討」進行報告,檢視國際碳定價最新發展及自主減量計畫預期成效,並針對「暫不調整費率」、「僅調整一般費率」及「一般費率與優惠費率同步調整」三項方案交換意見。本次會議尚無共識,要求環境部依委員所提意見補充相關資料後,續行審議。
環境部表示,113年10月環境部依據當時碳費費率審議會決議,核定碳費費率一般費率300 元/公噸CO2e;及100元與50 元/公噸CO2e二種優惠費率。碳費制度自114年開始實施,並於115年5月底完成首年碳費申報繳納。
本次為第2屆碳費費率審議委員首次會議,由召集人謝燕儒次長主持,共19位委員出席。本次會議環境部向審議會報告歐盟、日本、南韓及新加坡等國家碳定價實施進展,也就我國碳費制度之執行情形進行報告。首年應繳納碳費之工廠共461廠,其中402廠自主減量計畫經審查通過,預估至119年可達4,520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的減量成效。核定計畫所規劃的綠色投資總額約7,382億元。碳費搭配自主減量計畫的機制,已引導事業規劃具體減碳措施及投資;環境部將持續辦理執行進度查核,確認措施落實情形及實際減量成效。
本日環境部提出「暫不調整費率」、「僅調整一般費率」及「一般費率與優惠費率同步調整」三個費率調整方案。部分委員主張暫不調整,應關切碳費上路後產業國際競爭力、企業經營負擔及既有減碳投資規劃。多位委員建議採僅調整一般費率,促使未提出自主減量計畫者願意投入轉型,但對於已承諾並開始投資進行減量者維持優惠費率;部分委員認為應採一般費率與優惠費率同步調整,提升整體碳定價約束強度。
本日會議結論,請環境部依委員所提意見補充資料後再行審議,包括:不同方案總體經濟、受影響產業及民生物價等衝擊影響評估,並且應補充高碳洩漏風險係數的分期調整規劃、自主減量計畫查核情形、並評估建立費率調升參考指標等,於下次會議再進一步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