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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再生廢容器 資源循環減碳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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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管理
102-09-03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回收基管會]

您知道我國一年回收廢玻璃容器的減碳量約等於1,000座大安森林公園的吸碳量嗎?

環保署研究顯示,1個600毫升重約480公克的廢玻璃容器,若經回收並加入50%原生料再製成玻璃瓶,約可較以100%原生料製成之玻璃瓶減碳0.4公斤。我國101年廢玻璃回收量為約22萬公噸,若全部製成上述玻璃瓶,估計約可減碳37萬公噸,以26公頃的大安森林公園1年可吸收370公噸二氧化碳計算,相當於約1,000座大安森林公園的吸碳量。

環保署自100年度起,針對鋁、玻璃、紙、鋁箔包、PP與PE等各式廢容器進行碳足跡盤查,範圍包含容器廢棄、回收至處理再生3個階段之碳排放資料。所得數據經與原生料碳足跡比較,結果顯示,使用廢容器再生料較原生料,可減碳47%至85%(如附表),減碳效果相當顯著。

環保署表示,民眾若能隨手回收使用過後的廢容器,並選購由再生料製成的產品,就可為環境創造資源永續循環及溫室氣體減量的雙重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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