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今(1)日邀集經濟部、衛生福利部、農業部、勞動部、海洋委員會、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等部會,舉辦「115年國家化學物質管理政策綱領及行動方案成果記者會暨發表會-臺灣汞管理十年有成」,並邀請專家學者、產業公協會、非政府組織及各級業務單位與會,共同見證臺灣汞管理十年來的重要成果,也為下一階段化學物質管理工作奠定更堅實的合作基礎,環境部謝燕儒次長出席並表示,告別水銀世代、邁向無汞未來是我們給下一代最珍貴的環境禮物。

汞因具高毒性且易於環境中長期累積,是國際公認須嚴格控管的重金屬污染物,聯合國環境規劃署推動限制和減少汞排放的汞水俣公約,於106年8月16日生效。我國自105年6月27日即奉行政院核定「執行聯合國汞水俣公約推動計畫」,跨部會分工推動汞源頭管理、含汞產品管制、廢棄物回收處理、污染排放減量、環境監測及職場暴露管理等,迄今已歷十載,建構起涵蓋汞全生命週期的管理體系。

源頭管理成果方面,環境部已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自80年起將汞列為第一類毒性化學物質,目前原則禁止製造汞,僅例外允許自廢棄物處理資源化產品回收之汞,輸入、販賣及使用亦除特定不可替代之工業用途外,一律禁止。

環境監測與污染場址整治也持續推進,相關部會針對固定污染源排放、環境空氣、放流水、河川環境、飲用水及海域水質等項目辦理監測與抽驗,近十年已完成10處含汞污染場址整治並解除列管,並與國際合作進行大氣長程傳輸監測,掌握汞在環境中的流布情形。

至產品管制,我國自110年起已禁止製造及輸入9大類含汞產品;截至115年7月,透過「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限制含汞產品輸入」、「環境用藥管理法」、「限制乾電池製造、輸入及販賣」、「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醫療器材管理法」及「太空發展法」等法規,新增6類含汞產品禁止製造及輸入規定,使管制範圍由9大類擴增至15大類,涵蓋電池、血壓計、化粧品、照明光源、汞真空泵、照相膠片、輪胎平衡器及太空載具推進劑等。

在健康管理面,政府持續針對市售食品、農作物、水產品、飼料及中藥材等品項辦理監測與抽驗,整體結果顯示絕大多數均符合國內標準,對極少數不合格案件皆第一時間追蹤來源並強制下架銷毀;同時推動職場汞暴露容許標準與勞工健康保障措施,為第一線從業人員打造安全作業環境。

環境部強調,汞管理是一項需長期投入及跨領域合作的永續工程,未來將持續依國際公約發展、國內監測結果及產業技術變化,透過跨部會協調、專業交流及社會溝通,共同營造無汞環境,建構永續健康家園。

更多資訊參閱環境部化學署汞水俣公約資訊網站 https://topic.moenv.gov.tw/hg/mp-3.html